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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kcps - 行政公告 | 2021-05-21 | 點閱數: 350

壹、依據嘉義縣政府 110 年 5 月 20 日府人考字第 1100118516 號函辦理。

貳、教戰守則:

一、跨域移動限制及通報義務

各機關單位人員暨其同住家屬,不論上班日或假日,各種公務及私務應暫緩前往疾病管制署公佈確診案例為「紅色警戒」地區(下簡稱紅色警戒地區)。倘確有必要前往者應依下列程序及規定辦理。

  (一)事前報備及簽准程序

1、公務部分:應敘明事由及必要性,並經簽奉核准後始得前往洽公,並應落實防疫措施。

    2、私務部分:應落實事前報備,並落實防疫措施。

  (二)事後報告程序

1、前往「紅色警戒地區」返回後應落實個人健康管理及監測,有狀況應向主管報告。

2、居住於「紅色警戒地區」之家屬或親友返鄉並同住者,應向機關(單位)報告。

二、活動舉辦或參與限制

  (一)本府暨所屬機關員工社團活動一律暫停辦理。

  (二)本府暨所屬機關各項業務研習或訓練活動一律暫停辦理。

    (三)本府暨所屬機關召開之會議,若非有急迫或必要性者,應暫緩召

          開。有必要召開者,應優先採視訊方式辦理,倘確實無法採行

          者,則應落實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