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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kcps - 行政公告 | 2022-04-13 | 點閱數: 266

主旨:本校 111 年度標售報廢財產-電料回購(含五支電桿移除),公開徵求承購報價標單。

說明:

一、法令依據:

(一)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二)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縣有動產處理原則:第四條第二項依估定之價格參酌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議價、比價等事宜。

二、廠商資格:

(一)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

(二)合法登記之法人團體。

(三)自然人資格。

三、標的物及數量:電料回購 228 公斤(含電桿五支移除)。

四、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

本標售底價為新臺幣 20160 元整,按底價百分之十計算保證金為新臺幣 2016 元整。

五、洽詢暨投遞報價標單地點:港墘國小總務處 053795350#03 。

六、標售物品展示:有意收購者,於公告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8 日 (一),上午 10 時止,於辦公時間內( 8 : 00~16 : 00 ),洽總務處安排現場勘查。

七、報價標單收件截止日期: 111 年 4 月 18 日(一),上午 10 時,將報價標單送繳本校總務處,逾期不受理。

八、開標日期: 111 年 4 月 18 日(一),上午 10 時於本校校長室開標。

九、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投標人於得標後次日起三日內(工作天),應以現金或支票至本校出納組一次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十、點交期間及方式: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配合本校線路地下化工程廠商協調拆除日期,進行拆卸、清點、搬運移除。

十一、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該批財物實際損壞情形未明,由買方自行評估;領取時請自行負責至現場搬運,本校不負擔任何搬運費用;變賣財物均非新品,按現狀點交,一經領取均不得退貨,為避免領貨後發生品質糾紛。

(二)本案請於繳清全部價款後次日即可與配合本校線路地下化工程廠商協調拆除日期,方得以進行拆卸、搬運、移除,得標者請自行載運標的物,本校不負責運送。

(三)依採購法規定:第一次開標需取得三家以上之報價,第二次以後則不受此限。本標售案以比價方式辦理,出價者 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