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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kcps - 行政公告 | 2022-04-18 | 點閱數: 127

一、鑒於疫情變化迅速,為保障人員健康安全,並確保公務正常運行,除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指引外,並請落實下列防疫事項:
(一)辦公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降低染疫及匡列隔離之風險。
(二)用膳時間請於個人座位飲食,避免共餐共食。
(三)各機關單位辦理各項活動時,倘非屬必要則應避免餐會及聚會(係指需脫下口罩之場合)之安排。

二、「員工確診或接觸確診者因應作為指引」提供機關單位及員工個人於發生確診或有疑似症狀時有所依循。

三、縣府自 111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起,於正門入口處(左側)設置公務洽辦區域,提供各單位得視業務需要自行偕同民眾前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