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修正嘉義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1 份,請惠予協助張貼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民用航空法第 99 條之 13 第 2 項辦理。
【備註】詳細資訊請詳閱附檔。